从 4 月 1 日起,卫健委将在每日疫情通报中,公布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报告、转归和管理情况。
4 月 1 日,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通报,3 月 31 日 0—24 时,31 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 36 例,其中境外输入病例 35 例,本土病例 1 例(广东 1 例);新增死亡病例 7 例(湖北 6 例,上海 1 例)。累计确诊病例 81554 例,累计死亡病例 3312 例,
31 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 130 例,当日转为确诊病例 2 例,当日解除隔离 302 例。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 1367 例,比前一日减少 174 例。
4 月 2 日数据截至发稿时仍未发布。
无症状感染者即无发烧、咳嗽、咽痛等自我感知临床症状、无临床可识别症状体征,但呼吸道等样本病原学检测为阳性的患者。3 月 31 日,国家卫建委疾控局局长常继乐在新闻发布会介绍,此类患者多通过主动监测发现,如在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、聚集性疫情调查、传染源追踪时发现,在部分境内外新冠肺炎病例持续传播地区,对有旅游史和居住史人员进行检测,也有无症状感染者被检出。
目前针对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,原则上集中隔离满 14 天,两次间隔 24 小时核酸检测呈阴性的,可解除隔离。“在集中隔离观察期间,如有患者出现临床症状,应及时转为确诊病例,及时转送到定点医院进行规范治疗。”常继乐在发布会上表示。
据介绍,下一步,卫健委等有关部门还将在疫情重点地区抽取一定比例样本,开展无症状感染者调查和流行病学分析,进一步研究完善防控措施。